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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无线生理遥测犬用马甲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人: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2018/7/31 | 阅读:17380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次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 431203475JT-20180801
2.2 采购内容:制作无线生理遥测犬用马甲(5个型号共计75套)。
2.3 工期:1个月(完成制作并交付使用)。
2.4 项目交付地点: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院内。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6制作要求:
2.6.1 根据犬体型(大、中、小犬种),设计5个型号(XL、L、M、S、SS),每个型号15套,共计75套;
2.6.2  马甲制作需选用透气防静电材料;
2.6.3  采用双层材料,具有适量弹性;
2.6.4  按要求在马甲背部设计摆放仪器包,并便于穿线及穿戴;
2.6.5  要根据不同月龄的犬进行实地测量获取尺寸数据;
2.6.6  根据采购方要求,到实地与采购相关人员研讨,进行有效的制作。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需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内容可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2016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5-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8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从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08130830分至09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8081309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黑龙潭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216005
公安部警犬基地犬用马甲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doc
公安部警犬基地犬用马甲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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